現在位置: 首頁 > 文章系統
  • ad_2
  • ad_1
  • 勞動情勢與要聞
    • 勞動新聞剪輯
    • 兩岸關係有關資訊
  • 國際勞動組織公約
  • 台灣勞動統計資料
  • 本會資料庫
    • 就業與勞動季刊3(1)
    • 就業與勞動季刊4(1)
    • 就業與勞動季刊4(2)
    • 2015勞動與就業關係學術研討會-人力資源發展與企業促進
    • 兩岸四地勞動關係論壇【會議剪影】
  • 就業與勞動關係季刊 (包含勞動與就業關係學術研討會) 投稿規則
學生檢舉大專校院假借「學習」名義濫用兼任助理,勞動部將立即依法查處,以保障學生兼任助理勞動權益。
2016.07.25
點閱次數:1211

 

學生檢舉大專校院假借「學習」名義濫用兼任助理,勞動部將立即依法查處,以保障學生兼任助理勞動權益。

· 發布日期:105-07-14
 
    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及臺大工會等團體今(14)日到勞動部送交檢舉函,以及部分大學及研究機構網路資訊涉及「假學習、真僱傭」相關名單。勞動部表示,學生於校園內的勞動權益,勞動部
極為重視,有關工會及學生提出的檢舉將立即依法查處,決不允許學校假借「學習」名義,濫用學生兼任助理。 

    勞動部強調,為解決學生兼任助理相關權益問題,去(104)年6月17日與教育部分別發布「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」及「專科以上學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
益保障處理原則」(以下簡稱兩原則),近來有高教工會及學生認為大專校院利用各種「形式上為學習,但實質上卻是提供勞務」的學習型兼任助理,以規避勞動法令。 
 
    勞動部認為,「兩原則」公布後迄今已1年,學校已有足夠時間因應調整及配合勞動型兼任助理權益相關事宜,例如按時發薪、辦理投勞保等,未來如接獲學生或工會向本部或地方勞工局(處)
申訴或檢舉學校「假學習、真僱傭」,造成學生勞動權益受損個案,勞動部或地方政府將依法查明;如確有違反勞動法令情事,將立即依法裁處。同時,將併同通知教育部督促所屬學校改正,以
保障學生勞動權益。 

    最後,勞動部呼籲,各學校就學生擔任兼任助理相關權益,應落實與工會或學生代表共同於校內平臺進行討論與溝通機制,充分聽取學生意見,以凝聚共識,降低學校與學生間認知歧異,才
能有效解決校園紛爭。 

·  業務單位:勞動關係司

·  聯絡電話:02-8995-6866

·  發布單位:新聞聯絡室


資料來源 : 勞動部
首頁 | 關於本會 | 文章系統 | 線上Q&A | 最新消息 | 相關連結
Email: taiwan2labor@gmail.com
Copyright© 2013 中華勞動與就業關係協會 All Rights Reserved.   網頁設計|新視野